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标志着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的“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税收新政正式落地。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测算,2021年我省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预计将达到1280亿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直承担着重要的正向税收激励政策作用,它指的是企业研发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进行扣除,从而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郝燕告诉记者,“按照新政,从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也就是说100万元的研发费用,原来可扣除175万元,现在可以扣除200万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