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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6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主持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围绕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更加全面理解把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并就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提出要求。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通知精神。税务总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胡静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全国税务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聚焦党中央赋予税务部门的职责使命,坚决扛牢压实责任,切实加强税务系统纪律建设,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胡静林强调,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税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要持续强化对标对表,进一步细化完善税务部门落实举措,确保税务系统党纪学习教育符合中央要求、契合税务实际。要持续强化深学细悟,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和新修订的《条例》,真正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持续强化推进落实,有力有序完成各项学习教育任务,并对前期党纪学习教育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深入查找不足,切实加以改进。要持续强化统筹结合,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与接受和配合中央巡视结合起来,与税收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以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来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税务总局领导,驻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机关部分青年干部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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