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会后,省人大组织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
《条例》的颁布,是山东税收保障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以来全国首个税收保障地方性法规,对于提升全省税收保障水平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条例》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精诚共治、破解部门间信息壁垒的重要制度安排,体现和巩固了近年来我省税收保障领域取得的重要成果。
《条例》共7章40条,分为总则、税收服务、税收协助、信息共享、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山东各级税务机关将在总结前期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解读,为全面贯彻《条例》打下坚实基础。将《条例》纳入培训内容,作为税务人员的必修课。二是全面履行税收保障法定职责。抓住《条例》颁布实施有利时机,围绕税收管理、部门协助、信息共享、监督保障等重点领域,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共同健全完善税收保障相关配套制度。三是积极参与编写《条例》释义。省税务局将联合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开展《条例》释义编写工作,力争《条例》颁布实施后,尽快出版发行,以便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理解《条例》各项规定,为正确应用法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