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新发展阶段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近期,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后,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建立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协调机制的通知》,结合山东实际,体现山东特色,有效承接和细化落实了《意见》要求。山东税务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的“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深刻把握税收政治属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数治、善治、法治、共治、德治“五治”并举,加快书写中国税收现代化的山东篇章。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是贯彻落实《意见》的首要政治任务。
山东税务部门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服务“国之大者”、保障“国之大者”。山东税务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当好国家财力的坚定保障者、宏观调控的高效执行者和国家战略的忠实服务者,充分发挥好税收在科技创新、扩大内需、调节分配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以数治为支撑 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世界各国加速“数字蝶变”,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意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把“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置于各项重点任务的首位,明确提出建设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体现了“以数治税”的关键性作用。
山东税务部门主动融入“数字山东”“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深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应用,推进税收治理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增加有效制度供给,着力打造数据汇聚联通、智能服务畅通、服务监管贯通的“三通模式”,实现税收监管由“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管理服务由“靠经验决策”向“用数据说话”转变,业务模式由“流程+表单”向“数据+规则”转变,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推动智慧税务建设。
以善治为中心 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税务部门面向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十亿多缴费人,便捷高效、精准精细的税费服务,对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具有积极作用。
山东税务部门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全方位转变,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在服务理念上,从“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努力推进税费服务由“能办”到“办好”、由“满意”到“非常满意”。在服务内容上,从“供给侧”向“需求侧”转变,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倒逼改革创新,持续推出税收专家顾问制度、“一户一策”解决方案、纳税人之家等便民利民实招硬招,着力解决好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在服务方式上,从“学习追赶”向“创新领跑”转变,对标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城市,拓展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简并征期、优化流程、压缩办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着力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努力营造纳税人缴费人“非常满意”的全国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以法治为保障 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既是治理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山东税务部门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环境。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创新运用非强制性税收执法方式,推广应用“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促进公民依法纳税和市场公平竞争。在提升税务执法质效上下功夫,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精准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在加大税务执法力度上下功夫,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风险防控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做实做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以共治为依托 凝聚税收治理合力
《意见》提出,要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税收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不能仅靠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必须广泛凝聚各方合力。
山东税务部门从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协助、国际合作等方面不断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正确处理好垂直管理与双重领导的关系,主动将税收融入地方发展大局、融入地方话语体系,凝聚条块合力、发挥协同优势,在改革中深化合作,在合作中推进改革。加快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出台进程,全面规范部门间税收协助、税收信息共享与应用、税收监督等内容,明确与公安、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发挥山东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海上战略支点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沿线重点地区的区位优势,不断提高参与国际竞争、推进国际合作的能力。
以德治为根基 提升税务治理本领
《意见》明确提出“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对加强税务机关治理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
山东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提高“七种能力”,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带好队伍、干好税务”要求,努力锻造适应税收现代化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山东税务铁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对干部既量才使用,又人尽其才,为人选好岗位,为岗位选好人,促进人岗相适产生“化学反应”,提升队伍执行力和战斗力。持续推进机关实体化建设,紧紧围绕党务、政务、业务、事务四个序列实体化运作,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和征管、法制、服务等不同部门的职责定位,上收复杂事项、集成优势资源、改进落实方法,使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更好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新发展阶段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近期,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后,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建立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协调机制的通知》,结合山东实际,体现山东特色,有效承接和细化落实了《意见》要求。山东税务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的“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要求,深刻把握税收政治属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数治、善治、法治、共治、德治“五治”并举,加快书写中国税收现代化的山东篇章。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是贯彻落实《意见》的首要政治任务。
山东税务部门永葆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服务“国之大者”、保障“国之大者”。山东税务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当好国家财力的坚定保障者、宏观调控的高效执行者和国家战略的忠实服务者,充分发挥好税收在科技创新、扩大内需、调节分配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以数治为支撑 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世界各国加速“数字蝶变”,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意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把“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置于各项重点任务的首位,明确提出建设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体现了“以数治税”的关键性作用。
山东税务部门主动融入“数字山东”“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深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应用,推进税收治理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实现决策科学化、管理精准化、服务高效化。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增加有效制度供给,着力打造数据汇聚联通、智能服务畅通、服务监管贯通的“三通模式”,实现税收监管由“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管理服务由“靠经验决策”向“用数据说话”转变,业务模式由“流程+表单”向“数据+规则”转变,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推动智慧税务建设。
以善治为中心 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税务部门面向几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和十亿多缴费人,便捷高效、精准精细的税费服务,对于更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具有积极作用。
山东税务部门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全方位转变,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在服务理念上,从“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努力推进税费服务由“能办”到“办好”、由“满意”到“非常满意”。在服务内容上,从“供给侧”向“需求侧”转变,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倒逼改革创新,持续推出税收专家顾问制度、“一户一策”解决方案、纳税人之家等便民利民实招硬招,着力解决好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在服务方式上,从“学习追赶”向“创新领跑”转变,对标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城市,拓展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简并征期、优化流程、压缩办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着力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努力营造纳税人缴费人“非常满意”的全国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以法治为保障 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既是治理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山东税务部门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环境。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创新运用非强制性税收执法方式,推广应用“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促进公民依法纳税和市场公平竞争。在提升税务执法质效上下功夫,运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精准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在加大税务执法力度上下功夫,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风险防控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做实做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以共治为依托 凝聚税收治理合力
《意见》提出,要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税收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不能仅靠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必须广泛凝聚各方合力。
山东税务部门从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协助、国际合作等方面不断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正确处理好垂直管理与双重领导的关系,主动将税收融入地方发展大局、融入地方话语体系,凝聚条块合力、发挥协同优势,在改革中深化合作,在合作中推进改革。加快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出台进程,全面规范部门间税收协助、税收信息共享与应用、税收监督等内容,明确与公安、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发挥山东作为国家“一带一路”海上战略支点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沿线重点地区的区位优势,不断提高参与国际竞争、推进国际合作的能力。
以德治为根基 提升税务治理本领
《意见》明确提出“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对加强税务机关治理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
山东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提高“七种能力”,按照税务总局党委“带好队伍、干好税务”要求,努力锻造适应税收现代化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山东税务铁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对干部既量才使用,又人尽其才,为人选好岗位,为岗位选好人,促进人岗相适产生“化学反应”,提升队伍执行力和战斗力。持续推进机关实体化建设,紧紧围绕党务、政务、业务、事务四个序列实体化运作,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三级和征管、法制、服务等不同部门的职责定位,上收复杂事项、集成优势资源、改进落实方法,使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更好转化为税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