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了2019-2020年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省税务局机关通过层层选拔,荣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自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启动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以来,省税务局机关围绕创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牢固树立“绿色、低碳、节能、降耗”的理念,通过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培训、节能改造、示范单位创建等多种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节能减排新途径,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普遍增强,机关综合能耗显著下降。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验收等环节,最终通过专家评审获此殊荣。
节约上“心”。省局机关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能减排宣传标识,深入落实全国节能周宣传和低碳日体验活动,形成了“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做好节约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起“节约就是贡献”的大局意识,把节能减排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节能见“效”。通过搭建能源资源消耗分析系统,把准用能脉搏,有效掌握用能规律、科学分析用能情况、合理调整用能节奏,根据天气状况及时调整供冷、供暖机组,掌好用能总开关;注重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跑冒滴漏情况的发生。在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下,机关综合能耗下降明显。2019年省局机关单位面积建筑能耗15.23千克/标准煤,同比下降3.1%。
节粮有“方”。“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省局发布了拒绝餐饮浪费的“36字承诺”,号召干部职工“光盘行动,从我做起”。食堂施行分餐制,尝试半份菜,减少分量,提倡多取少拿;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行为。
节油降“耗”。认真实施“申请、审批、登记”三道手续用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施行单车油耗统计制度,淘汰能耗大的柴油车,在公务活动中几人同时外出,按照相近或相同路线统一协调安排车辆。机关附近的公务活动,提倡步行或骑自行车往返。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是对省税务局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对全省税务系统未来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省税务局将在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发力,加大节能减排管理力度,持之以恒巩固创建成效,把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发挥好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