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增强税收征管能力,推动税收征管智能化、安全化和便民化的重要保障。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和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切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在信息化建设领域一体推进“三不腐”。
加大惩戒力度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
“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我们对照专项整治重点,深刻剖析高萍案件暴露出的信息化建设领域的漏洞风险,对项目、事项、人员‘三过筛’,持续强化惩戒力度。截至目前,处罚1家合同违约供应商,调减4个合同应付金额,终止1个合同,警告3家供应商,并将‘围猎’税务人员的4家服务商列入失信名单。”山东省税务局信息中心主任齐艳红介绍。
山东省税务局统一全省自查整改工作标准,充分运用财务软件、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加强核查,全省税务系统累计梳理2018年以来信息化项目中存在的6大类21小类问题,填报“一项一档”资料卡,补充完善各项缺失资料。同时,抓住事项主线,根据《整治事项清单》《自查工作指引》,对项目实施全环节、全流程的事项资料逐一进行核实,重点排查相关案件反映出的未报先建、重复建设、提前支付等问题。目前,所有问题事项均已进行复核,确保风险排查彻底、问题认定准确。
据统计,在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山东省税务局稳妥核查高萍案件涉及的3批次53条问题线索,层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自查并作出廉政承诺,持续释放“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鲜明信号。
做好“全周期”管理
增强不能腐的“约束力”
为强化监督制约,山东省税务局对信息化项目重点环节实行“全周期”管理,完善制度办法,把好“立项关”“预算关”“质量关”。
山东省税务局坚持信息化项目“分批立项、两次审议”,由多项目合并一次立项改为分批分类立项,逐项审批,由省局网信办和财务部门分别进行立项和预算审核,由党委会对立项和预算分别进行研究审议。
山东省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处长刘雪凝告诉记者,省局针对信息化项目制定了财务(采购)评审办法。按办法要求,对党委会研究同意立项的信息化项目,先组织内部评审,再组织第三方机构评审,包括对项目的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等进行审核、测算、评估。项目验收则由省局网信办统筹,多部门参与,后续还将开展持续跟踪的成效评估,评价结果会作为后续项目立项、需求统筹、财务评审的重要参考,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同时,不断加强信息化岗位人员管理,对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并对不相容岗位进行分设,防止权力过于集中,更好实现制约和监督。
今年以来,山东省税务局对信息化项目总预算进行集体审核,并压减预算资金,财务评审环节预算审减率约11.8%,节约资金全部用于金税工程等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
强化以案示警
提高不想腐的“感召力”
“我们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汇编忏悔录,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信息化建设领域‘以案为鉴,明纪促廉’,确保警钟长鸣。”山东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孙黎说。
为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守住廉洁底线,除了抓实警示教育外,山东省税务局在党性锤炼和岗位管理方面还建立了专门机制。坚持党建引领,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将信息化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作为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紧抓重点岗位、关键领域、重要节点。
山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胡苏华表示,开展信息化专项整治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该局将坚持党建引领,把强化责任与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构建信息化领域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