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时期全省税收征管改革作出总体安排。这是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重大民心工程,也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全省税务系统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以智慧税务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推动《实施方案》落地生根。
聚焦征管改革更深化,打造“山东样板”的新示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2015年开始的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开始的国税地税“合并”;2021年开始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可谓“合成”,是新税务机构各税费统管后,对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共治的深化拓展和融合升级。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税收共治协同性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到2023年,税务执法更加精确规范,税费服务更加精细智能,税务监管更加精准高效,税收共治更加精诚协同;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智慧税务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税收共治能力全方位提升。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提出的“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要求,结合山东沿海经济大省地位,《实施方案》在承接国家层面改革任务作出制度安排的同时,锚定“七个走在前列”和“九个强省突破”,从全面实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等六个方面,提出24项具体举措,特别是在数据共享、健全地方税费法规制度、压减纳税缴费时间等方面提出了领先全国的目标要求和实施举措,深入推进全省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税收征管改革的“山东样板”。
聚焦数据赋能更有效,构建“以数治税”的新模式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就是通过“以数治税”实现税收征管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转型。我们积极融入“数字山东”“智慧城市”建设,构建了全省税收大数据平台,整合涉税(费)数据486亿笔,实现应用功能650余项,十亿级数据量查询缩短至10秒以内。同时,在全国首创税收指数体系,通过税收数据观察分析全省经济发展变化,目前已编发5大类27项指数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展现了“数”与“治”的齐头并进。
今后,我们将全面实施“数字山东”战略,深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的税务应用,通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等有效举措,打造数据汇聚联通、智能服务畅通、服务监管贯通的“三通模式”,大力推进机关实体化运行,不断优化税务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推动实现“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着力建设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
聚焦税务执法更精确,体现“包容审慎”的新理念
税收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广大群众,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税收法治的信心。《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优化税务执法方式,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执法。我们高度重视规范执法,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传统思维习惯,加大“一案双查”的力度,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法治框架下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将执法与指导、监管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制发了《山东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24项轻微涉税违法行为实行一年内“首违不罚”,占税收违法行为事项的44%。
今后,我们将围绕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广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不断拓展“精确执法”,坚持包容审慎原则,落实支持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聚焦税费服务更精细,提升“非常满意”的新体验
让社会各界更加满意、让人民群众更加幸福,是历次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根本动因。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永远在路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国地税机构合并之初,我们就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按照“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结果评价”的服务理念和“经济、便利”的原则,从最急最盼问题入手,加快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出税收专家顾问制度、“一户一策”税收解决方案、纳税人之家等一系列便民利民实招硬招,大力推进税费服务由“能办”到“办好”,由“满意”到“非常满意”的两个转变,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在2020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我省排名省级第二,济南位列所有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第一。
今后,我们将主动对标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标杆城市先进水平,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进一步拓展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简并征期、优化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压缩办税缴费时间,着力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努力营造“非常满意”的全国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聚焦税务监管更精准,探索“公平优质”的新环境
公平正义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迅猛增长,经营模式层出不穷,税收征管面临新课题。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在深入推进精准监管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同时,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我们寓监管于服务之中,进一步丰富“一户一策”一揽子税收解决方案内涵,在强化个性化精细服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差异化精准监管,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倒逼征纳成本不断下降。紧盯重点领域精准监管,今年1-7月份,认定虚开发票金额220.22亿元、涉及税额24.81亿元,移交公安机关483户企业,协助采取强制措施619人,有效规范了税收秩序。
今后,我们将从促进全省统一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的角度出发,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深入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精准监管,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让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
聚焦税收共治更精诚,拓展“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是税收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地方财力需求,积极推进《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修订工作,列入今年省人大立法计划。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共治,与财政、工信、统计、金融等14家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今年上半年交换各类涉税数据8300余万笔。各级党委政府在税务经费保障、干部培养使用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和关怀照顾,为税务事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今后,我们将围绕“政府领导、财税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税收共治新体系,加快推动制定《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加强政府部门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方面的合作,强化检察、审判、公安等司法机关的协助,形成税收共治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