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锦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济南税稽一处〔2024〕81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济南税稽一处〔2024〕8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之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6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济南税稽一处〔2024〕81号
2024年06月30日
济南天锦贸易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济南税稽一处〔2024〕81号),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济南税稽一处〔2024〕8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之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6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济南税稽一处〔202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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